热烈祝贺林晓辉董事长当选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员
点击量:3865更新时间:2014-01-16 17:50:11
热烈祝贺林晓辉董事长当选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员 |
发布者:realord 发布时间:2010-12-30 |
2010年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聘请近百名人大、政协代表分别担任检察员执行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会委员,来对检察机关实行职能监督,并为检察机关工作建言献策,成为检察院“诤友”和“挚友”。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常委、伟禄科技董事长林晓辉被市检察院聘请当选为检察院执法监督员并参加了当天聘任仪式。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洪郎宣读了聘任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市政协副主席姚欣耀、市政协秘书长程科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马建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翟忠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新潮等领导向新聘委员们颁发了聘任证书并表示祝贺。
白新潮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检察机关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为监督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恳请委员们对检察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在讲话中强调,聘请人大代表监督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推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和文明办案、帮助检察机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监督和推动作用。他希望所有执法监督员发挥好“参谋、桥梁、宣传员、助手”四项作用,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姚欣耀指出,聘请部分市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预防咨询委员,是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希望获得聘任的各位政协委员保持热心、真心、用心,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
林晓辉委员具有强烈的为社会和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长期以来一直都主动投身于社会公共事务,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参政议政,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他表示,在成为执法监督员后,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协调、宣传的作用,为综合执法工作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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